一、主办单位
长沙市体育局
长沙市教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
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中心
长沙市学生体育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
长沙市冰雪运动协会
四、竞赛日期及竞赛地点
(一)轮滑:
1、竞赛日期:年12月10-11日
2、竞赛地点:岳麓区潭州实验小学
(二)陆地冰壶、越野滑雪(滑轮):
1、竞赛日期:年12月10-11日
2、竞赛地点: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
五、参赛对象
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单位参赛,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2人,运动员名额:
1、轮滑:U14、U12、U10、U8各代表队各组别限报5男、5女。
2、陆地冰壶:U14、U12、U10、U8各代表队各组别限报5男、5女。
3、越野滑雪(滑轮):U14、U12、U10、U8各代表队各组别限报5男、5女。
六、竞赛项目
(一)轮滑
1、速度轮滑:U14、U12、U10、U8(男、女):米争先赛、米计时赛;
2、自由式轮滑:U14、U12、U10、U8(男、女):速度过桩。
注:运动员限报一项
(二)陆地冰壶
U14、U12、U10、U8(男、女):团体
(三)越野滑雪(滑轮)
1.U14、U12男子米、女子米自由技术;
2.U10、U8男子米、女子米自由技术;
七、参赛办法
(一)年龄组别
U14组:13—14岁(年1月1日—年12月31日出生);
U12组:11—12岁(年1月1日—年12月31日出生);
U10组:9—10岁(年1月1日—年12月31日出生);
U8组:7—8岁(年1月1日—年12月31日);
(二)运动员资格
1.参赛单位必须组织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,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、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。
2.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填写提交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(见附件1),所在运动队必需填写提交《运动队健康安全承诺书》(见附件2)。
3.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长沙市在籍在读的青少年学生,以户口本、学籍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依据。不得跨年龄组参加比赛。
4.以俱乐部报名参赛的参赛单位必须是在省市体育、民政部门备案登记且信誉良好,近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机关处分的俱乐部。
5.凡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,一经查出,将取消其本人参赛资格及所代表的运动队比赛成绩。
6.运动员不得跨年龄组参加比赛,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。
7.运动员都必须办理保额20万元以上的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,参赛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单据,否则不能参赛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速度轮滑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《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(版)》及国际、国内最近规则。
(二)自由式轮滑结合WSSA发布最新竞赛规则及《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》进行。
(三)执行中国冰壶协会陆地冰壶委员会最新颁布的《陆地冰壶运动和竞赛规则》(试行版)。
(四)执行国际雪联最新《越野滑雪国际竞赛规则》涉及抽签的比赛项目,具体方法由技术代表确定,组委会有权作出适合比赛的规定。
(五)各参赛运动队(员)必须统一着装参赛。轮滑鞋、护具等器材须适合冰雪轮滑项目竞赛的特点和需要,保证安全;
(五)组委会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轮滑、滑雪(滑轮)器材的运动员参赛;
(六)弃权、申诉程序
1.弃权:
(1)正常弃权:赛前运动员确因伤病者,赛中受伤(或突发急性病)者,医院或大会医生检查,证明不能继续比赛,属正常弃权,正常弃权者、该运动员不得再参加同一节内其他项目的比赛。
(2)非正常弃权:除以上正常弃权范围外,其他均属非正常弃权。非正常弃权的运动员,不得再参加同一天内的其它项目的比赛。
(3)特殊情况:根据出现的具体情节进行特殊处理。
2.申诉程序
(1)按《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(版)》和中国滑雪协会颁布的竞赛规则相关申诉办法规定执行。申诉报告由申诉人、代表队领队签字后,报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,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。
(2)代表队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申诉的,必须在该运动员首轮(场)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写出书面申诉报告(必须附事实根据、佐证材料),由申诉人、代表队领队签字后,交本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。超出此期限,留待比赛结束后调查处理。
(3)关于技术申诉,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,申诉必须在该运动员该场该项比赛结束15分钟内,以书面形式、由该代表队教练员、领队签字报仲裁委员会裁决。
(4)只受理书面申诉、不受理其他任何形势的申诉。
(5)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,申诉费每人每项元。若申诉成立,退还此款;若申诉与事实不符,不退还申诉费,不得重复申诉。
3.对参加比赛相关人员普遍开展反兴奋剂教育,加强反兴奋剂工作,防止发生涉及兴奋剂问题。
4.对比赛中的违纪行为处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。本规程已有规定的按本规程规定执行。
九、注册、报名与资审
(一)运动员必须于年11月30日17:00前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(